一份起诉状与一份反诉状的“握手言和”
——塔城市人民法院巧解农机作业服务合同案
法院讯(程丽英)一方是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周某,另一方是提交反诉,与周某产生分歧的张某。然而就在近日,原本对簿公堂、各执一词的周某与张某,此刻笑着并肩而立,握手言和。看着这张合影,塔城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梁珊欣慰地对着书记员说道:“当庭给付,整卷归档!”

本案中,周某与张某2026年4月6日经口头协商,约定由周某为张某共计600亩土地提供犁地、整地作业服务,每亩单价75元。协议达成后,周某完成了土地犁地、整地作业,然而作业完成后,周某与张某就农机作业质量和作业范围等问题产生争议。经农业农村局组织调解,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,调解未果,双方矛盾持续激化,原告周某诉至法院。针对原告提起的诉讼,被告张某随即提起反诉,并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。
这起标的额45000元的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,先后经过基层组织调解、起诉、反诉、申请司法鉴定等多轮“拉锯战”。庭审期间,本案承办法官精准锁定双方矛盾核心,耐心开展背对背、面对面多轮沟通疏导,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,理性化解分歧。案件合议庭成员坚持法理相融、调判结合的原则,耐心疏导化解双方矛盾。经过不懈努力,双方当事人表示相互理解,握手言和并表示明年继续合作,最终促成本诉调解、反诉撤诉,张某当庭给付周某22500元农机作业费。
“感谢合议庭成员,感谢法官多次费心调解,不用漫长等待判决,困扰我们许久的问题终于圆满解决。”双方当事人纷纷感慨。
至此,这起矛盾尖锐、本诉反诉交织的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一次性妥善化解。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 |